福建省高校学报关于联合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声明
发布人: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:3/5/2014 10:20:51 AM 浏览次数:5775次
近年来,学报作者在投稿中屡有学术不端行为发生,如抄袭剽窃,篡改他人学术成果,伪造注释,伪造或篡改数据、文献,捏造事实等。这些无视学术道德与操守的不端行为,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、法规,而且给编辑工作造成了极大困扰,损害了学报的学术声誉,严重败坏了学风,在学术界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。为倡导优良学风,规范学术行为,净化学术空气,维护作者和刊物的权益,促进我省高校学报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》(教社科[2009]3号)及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我省高校学报的实际,我们共同发表如下郑重声明:
一、从本声明公布之日起,凡向本声明签署学报的任何一家投稿,作者均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来稿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:抄袭剽窃,篡改他人学术成果,伪造或篡改数据、文献,捏造事实,虚假注释等,一经发现,立即撤稿。
二、对由于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,有关学报将在刊物上对其不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,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,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。
三、凡被发现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,本声明签署学报将相互通报情况,5年内将共同拒绝刊发其任何文章。
四、欢迎知情者举报学术不端行为,我们将对举报者予以保密。
福建省高校学报全体同仁愿与广大作者一道,为共同构建公平合理、规范健康的学术平台而不懈努力。
共同签署学报(排名不分先后):
一、从本声明公布之日起,凡向本声明签署学报的任何一家投稿,作者均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来稿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:抄袭剽窃,篡改他人学术成果,伪造或篡改数据、文献,捏造事实,虚假注释等,一经发现,立即撤稿。
二、对由于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,有关学报将在刊物上对其不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,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,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。
三、凡被发现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,本声明签署学报将相互通报情况,5年内将共同拒绝刊发其任何文章。
四、欢迎知情者举报学术不端行为,我们将对举报者予以保密。
福建省高校学报全体同仁愿与广大作者一道,为共同构建公平合理、规范健康的学术平台而不懈努力。
共同签署学报(排名不分先后):
厦门大学学报(哲社版) |
厦门大学学报(自然版) |
福州大学学报(自然版) |
福建师范大学学报(哲社版) |
福建师范大学学报(自然版) |
福建农林大学学报(自然版) |
福建林学院学报 |
福建农林大学学报(社科版) |
华侨大学学报(自然版) |
华侨大学学报(哲社版) |
集美大学学报(自然版) |
集美大学学报(哲社版) |
集美大学学报(教育版) |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(自然版) |
福建医科大学学报(社科版) |
福建中医学院学报 |
闽南师范学院学报(哲社版) |
闽南师范学院学报(自然版) |
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|
闽江学院学报 |
莆田学院学报 |
福建工程学院学报 |
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|
龙岩学院学报 |
三明学院学报 |
厦门理工学院学报 |
武夷学院学报 |
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|
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|
宁德师专学报(自然版) |
宁德师专学报(哲社版) |
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|
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|
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|
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|
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|
微分方程年刊(福州大学) |
亚热带资源与环境学报 |
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 |
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|
海峡法学 |
福州党校学报 |
数学研究(厦门大学) |
体育科学研究(集美大学) |
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|
厦门教育学院学报 |
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|
福建信息技术教育 |
福建交通科学 |
教育探究 |
华侨高等教育研究 |
2009 年12月15日